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实体型社会服务机构,都应当按照政社分开、权责明确、依法自治的要求进行深入改革。民办的社会团体、基金会只要规则明确、要求明确,改革起来相对容易,难的是实体性的社会服务机构,特别是现在的事业单位。我国的事业单位,有学校、医院、科研机构,有政府研究咨询机构、培训机构,还有行业协会等。总体上看,这些机构部门分割、条块分割、地域分割,重复投入、重复设置、重复建设,管理服务水平低、效率低,资源浪费严重;还造成市场分割和垄断,社会资本进入难。事业单位不改革,社会组织发展就不会有一个公平的环境。
我国正在进行事业单位改革,各类事业单位好像各有所归,实际上并没有跳出传统思路。例如还保留事业单位,把具有行政职能的收回政府,实际上不应当收回来,而应当在权责明确的前提下,建立购买服务的体制。现在我们的认识比几年前深入了,事业单位改革也要有新思路。新思路的核心就是逐步建立政府服务体制机制。中央提出加大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,这是公共服务体制的一个重大改革。在这种背景下,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,方向是逐步走上政府购买服务的道路,政府办事不养人、不养机构。事业单位改革也要坚持政社分开、政事分开、权责明确、依法自治,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。拟保留的事业单位,可统称“非营利机构”,大部分可归入实体型社会服务机构一类。